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海南惠富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海南惠富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协助原告***办理文昌市清澜开发区清澜别院4幢4层401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海南惠富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