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333执31号

移送机关: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被执行人:***,男,**978年**月**日出生,藏族,住***。

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移送的***犯盗窃罪罚金一案,标的额1000元。本院根据移送执行函,依据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

(2021)川3333刑初3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案款1000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之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05-17
发布日期 2021-06-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