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山路支行 东营恒鑫化纤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山路支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31891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