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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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420000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小区××号楼××单元××室××房××路××路××房××;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一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三年,均自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算。 案件申请费2620元,由申请人***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