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420000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小区××号楼××单元××室××房××路××路××房××;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一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三年,均自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算。

案件申请费2620元,由申请人***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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