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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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二、冻结申请人***名下在招商银行账户62×××19内的存款8000元。 案件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