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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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 河北博信众达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盂县顺昌鹏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大地财险阳泉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2000元。 二、被告安华农险河北分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12000元。 三、被告盂县顺昌鹏商贸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公估费626元。 上列一、二、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元,减半收取82.5元,由被告盂县顺昌鹏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9-9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