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济源市宇丰物资有限公司 济源市中祥物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依法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