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三林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新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624民初38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浙江三林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583582283X),住***。 法定代表人:陈军方,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浙江三林机械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