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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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河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河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辽7401执69号 蔡宁、吕雷: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蔡宁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吕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本金5000元,利息277.76元(2019年9月10日至2021年2月4日按同期LPR计算),诉讼费25元,执行费50元均已执行到位。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员李大海 书记员刘冬琪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