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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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黑0202执792号 马骥驰、李晓杰、邸鹏程: 马骥驰与李晓杰、邸鹏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黑0202民初1350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晓杰、邸鹏程已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以供双方当事人核实,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