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赔偿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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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附带民事赔偿 |
法院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甘0724执1599号 王彦祥、李**飞、王毅、赵文飞、王海飞、李**飞: 王彦祥与李**飞、王毅、赵文飞、王海飞、李**飞故意伤害罪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000.00元(按照判决确定的比例已将2014年-2018年的赔偿履行完毕),至此,王彦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9)张中刑终字第4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