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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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1221执恢61号

余海东、郭乐乐: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2018)甘1221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余海东与郭乐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7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执行到位7000元,该款已由被执行人郭乐乐支付申请执行人余海东。至此,申请执行人余海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甘1221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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