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一案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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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资19890元。 申请费99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