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诚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德利接插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市诚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浙江德利接插件有限公司货款及其他费用共计329953元。款交本院柳市人民法庭转付。 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三、被告***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309063.7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249元,财产保全费2170元,由被告广州市诚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2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