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石家庄紫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135元,减半收取计6567.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138号,邮政编码050011,收件人:材料收转窗口)。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