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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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305刑初311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高鹏安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执行;日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持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