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绥芬河市格邦木业有限公司 白山市江源区木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白山市江源区木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绥芬河市格邦木业有限公司木材款19914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4282.94元,减半收取2141.47元,由白山市江源区木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5-20 |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