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豫0185执170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