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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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田坤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田坤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雷萨泵送机械分公司支付货款7165661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1074849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云南田坤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34742元,由云南田坤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