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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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 |
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实施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郸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郸城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实施用) (2021)豫1625执127号 吴高伟: 吴高伟与梁朋飞、梁朋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1625民初402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执行员周玉国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审判员周玉国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张辉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