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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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划拨被执行人梁雪梅所有的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盱城分理处账户62×××13内存款28645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梁雪梅所有的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XXX内存款8901元。 三、划拨被执行人梁雪梅所有的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105951.31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