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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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法院 |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与被告***于2016年8月1日签订的《赤峰市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买卖赤峰市红山区三东街路南东南关小区2组团8号楼1061室房屋中被告***的50%财产份额部分;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财产保全费3520元,合计36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