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永原盛科技有限公司
洪湖市宏林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重庆永原盛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08元,由原告重庆永原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8-19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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