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不承担清偿责任; 三、原告其他请求均依法驳回。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