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乐县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02执保224号

常新奇(申请执行人)、刘红亮(被执行人):

依据保全申请人常新奇的申请,根据(2021)豫1302民初3088号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已实施完毕,现将信息反馈如下:

冻结刘红亮名下的农业银行账户1个,期限自2021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16日。

特此通知。

执行员徐存军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松岩

裁判日期 2021-06-17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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