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债务10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执行费119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4元,减半收取计116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裁判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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