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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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大棚租赁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承包费55000元、违约金20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50元、诉讼保全费1220元,由原告负担1200元,被告负担15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