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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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平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平昌县人民法院2021)川1923执恢8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费〉的解释》的第五百二十条规定,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