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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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108执保762号 XX壹、何秋: 关于申请人XX壹与被申请人何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4日根据已生效的(2021)桂0108民初48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6月7日解除XX壹名下银行(中行、民生、光大、中信)存款208101元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桂0108民初48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