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36元,减半收取31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且应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逾期不交或未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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