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 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 上海帝渊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岢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押被申请人上海帝渊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所有的存放于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东总经理室内的红木家具,扣押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036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