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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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晨发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 类型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按撤诉处理用)(2020)陕0112民初4168号(2020)陕0112民初4168号原告:***,男。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笑,陕西华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湖北晨发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营业场所: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东新世纪广场11层1112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8N。负责人:严君,经理。被告:***,男。被告: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高桥产业园台中大道特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14691202Y。法定代表人:孙发太,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湖北晨发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向我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张平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书记员叶丹1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按撤诉处理用)(2020)陕0112民初4168号(2020)陕0112民初4168号原告:***,男。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笑,陕西华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湖北晨发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营业场所: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东新世纪广场11层1112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8N。负责人:严君,经理。被告:***,男。被告: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高桥产业园台中大道特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14691202Y。法定代表人:孙发太,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湖北晨发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晨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向我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张平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书记员叶丹1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