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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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市信捷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2021)津0104执保371号对被告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海洋国际旅行社河北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2445.65元或其他等值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