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金硕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河南金硕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欠息共计73985元,偿还剩余本金72000元并按年利率15.4%自2018年8月20日起计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63元,由被告河南金硕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11
发布日期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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