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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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颂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颂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房租4333元、免租期租金5000元、违约金10000元、水费228.8元、电费46.15元、物业费198.8元; 二、被告***对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4元,由原告***负担118元,被告河南颂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18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