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省联大锰业有限公司 湖南双利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南省联大锰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35268.78元,由原告湖南省联大锰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6-04 |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