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科讯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被告***、***为(2019)粤0306执10707号案件被执行人;

二、被告***、***对第三人芜湖辉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粤0306民初17430号、(2019)粤03民终11346号案件中确定的所应向原告深圳市科讯实业有限公司履行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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