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永达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9)豫1002行审193号

申请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田德海,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河南永达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永臣。

申请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许工商处字[2018]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人缴纳罚款100000元及加处的罚款180000元,共计280000元。

对申请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准予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2019-9-17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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