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永达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9)豫1002行审193号 申请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田德海,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河南永达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永臣。 申请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许工商处字[2018]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9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人缴纳罚款100000元及加处的罚款180000元,共计280000元。 对申请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准予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9-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