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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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与鸡东县四百大厦、***于2001年8月7日签订的《鸡东四百(开发商)精品厅出售产权合同》合法有效; ***以15000元购买的原一楼24号厅(面积18平方米),***拥有经营使用权。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4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