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对原告***、***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路×号××-×号×-×-×号房屋入户门正对面沙发墙与主卧共墙横向、竖向裂缝进行整改; 二、被告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对原告***、***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路×号××-×号×-×-×号房屋入户门外侧右下角外翻、入户门内侧正中央划痕,入户门内侧左上角起泡问题进行整改; 三、被告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物管费损失939.51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5元,由被告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