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海商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繁星局今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海事海商纠纷 |
| 法院 | 广州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霍尔果斯繁星局今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5日签订的舱房供应合同自2018年7月1日起解除; 二、驳回原告霍尔果斯繁星局今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7,410元,由两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