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百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科美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百荔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返还欠款100万元及支付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万元;

三、被告广州百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科美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广州百荔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72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1425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9250元由被告***、***、广州百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科美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广州百荔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60474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1
发布日期 2021-06-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