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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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鱼包头村村民委员会与原告***、原告***于2011年4月22日签订的《长安大道鱼包头村段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无效。 二、驳回原告***、原告***要求被告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鱼包头村村民委员会按照两户另行与其签订《长安大道鱼包头村段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之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0元,两原告已预交,由两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