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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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共计价值人民币9336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申请人已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申请延长查封期限的,应于查封期限届满30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由此而导致财产解除强制措施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