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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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川皓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通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每六个月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及时恢复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本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