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渠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渠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725执926号

成都兆路塑胶有限公司、孙玉林(申请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兴映(被执行人):

成都兆路塑胶有限公司、孙玉林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兴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810020.00元及利息、垫支的案件受理费8769元、保全费5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10588.2元,其中,本金810020.00元,利息800568.2元,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垫支的案件受理费8769元、保全费5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孙玉林(申请执行人)。至此,成都兆路塑胶有限公司、孙玉林(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725民初172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6-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