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8月8日签订的《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人民币3798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620元,原告***负担300元,被告***负担3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于上诉期满前预交二审诉讼费1240元(收款单位: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号:46×××70,开户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