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2018)苏0831民初155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可在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邱永军

裁判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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