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2.5万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25元,由原告***负担2625元,被告***负担28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