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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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012执1568号 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顾成宏、吴香桃: 申请执行人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顾成宏、吴香桃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已自行交接全部执行案款25910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执行费2900元。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结结案。 为此,申请执行人依据(2019)苏1012民初433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事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