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012执1568号

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顾成宏、吴香桃:

申请执行人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顾成宏、吴香桃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已自行交接全部执行案款25910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执行费2900元。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结结案。

为此,申请执行人依据(2019)苏1012民初433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事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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